在新的劳资关系立法生效后,澳大利亚大学可能被迫放弃直接与员工谈判工作场所协议的趋势。

按照最初的草案,12月1日通过议会的《公平工作立法修正案(保障工作、改善薪酬)法案》要求雇主在邀请员工对企业协议进行投票之前,必须获得与他们谈判的工会的书面批准。

这一要求只适用于多雇主协议,而这种协议至少在未来一年内不太可能在高等教育领域存在。根据参议院委员会的建议,对该法案进行了修订,规定如果工会不合理地拒绝批准,公平工作委员会(FWC)有义务下令进行投票。

然而,一些评论家将所谓的工会否决权解释为适用于所有企业协议,包括在高等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单一雇主协议。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产业协会的执行董事Craig Laughton说,到明年6月批准要求生效时,情况可能就是这样。他说,只适用于多雇主协议是一种 “反常现象”,他希望通过FWC起草的条例或明年对法案的进一步修订来解决。

洛顿先生说,政府的劳资关系改革的规模和出台的速度让许多人对细节感到困惑。”他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修正是非常罕见的。

自10月以来,史无前例地有四所大学要求其员工对拟议的企业协议进行投票,而这些协议遭到了全国高等教育工会(NTEU)的反对。

虽然这种方法通常会失败,但其中的两项提议–在南十字星大学和查尔斯-达尔文大学–在11月得到了工作人员的批准。

格里菲斯大学(Griffith University)为其专业人员和学术人员分别谈判企业协议,员工投票赞成前者,拒绝后者。在纽卡斯尔大学,该校也有双重协议,员工对两者都投了反对票。

其他四所院校–西悉尼大学(WSU)、塔斯马尼亚大学、澳大利亚天主教大学(ACU)和昆士兰科技大学–在将企业协议提案提交给员工投票之前已经与员工代表达成了原则性协议。

工会将12月9日和12日由FWC批准的WSU协议视为典范。这些协议的特点是连续四次加薪,每次加薪约3%,为专业人员提供额外的 “工资提升”,承诺为临时学者提供相当于150个新的全职职位,提供新的休假形式,并限制未来的组织变化或工作量增加。

ACU的副校长Stephen Weller说,既然WSU的提议已被委员会批准,他希望更多的大学能与工会达成协议。同时,绕过工会不再是一个 “例外 “的策略。

但韦勒博士说,他预计 “直接面向员工的窗口 “将在2023年中期关闭。同时,如果与工会的谈判陷入僵局,一些已经走过这条道路的大学 “有恃无恐”,可能会被诱惑效仿。

昆士兰州工会秘书迈克尔-麦克纳利说,他的工会几乎总是能够与大学达成协议,员工应该对管理层的任何直接提议持怀疑态度。

“如果这是他们在过去四年里一直生活的东西,而他们想如此拼命地改变它,他们绕过工会来这样做,这可能不是一个好交易,”他说。